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YNJC-CG2401-03
項目名稱:文山州人民醫院公共充電樁建設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100.000000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100.000000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為文山州人民醫院公共充電樁建設項目招社會投資人,其中社會投資人投資約100萬元,具體以合同約定的實際投資金額為準,出資率100%,醫院收益比例不低于15%,建設車位數為 5個車位,由社會投資人負責本項目投資、建設、運營。
合同履行期限:合作期限10年,期滿后雙方另行協商。
本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財政部 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云南省財政廳關于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云財規〔2019〕5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通知》財庫〔2022〕19號等文件規定,本項目對符合規定的小微企業報價給予 10 %(工程類項目為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加評審,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屬于小微企業的,不重復享受價格扣除優惠政策;價格扣除比例對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同等對待,不作區分。
注:①小微企業以供應商填寫的《中小企業聲明函》為判定標準,中小企業聲明函是針對產品生產廠家的,而非是指供應商。②在貨物采購項目中,貨物由中小企業制造,即貨物由中小企業生產且使用該中小企業商號或者注冊商標;在工程采購項目中,工程由中小企業承建,即工程施工單位為中小企業;在服務采購項目中,服務由中小企業承接,即提供服務的人員為中小企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訂立勞動合同的從業人員。在貨物采購項目中,供應商提供的貨物既有中小企業制造貨物,也有大型企業制造貨物的,不享受本辦法規定的中小企業扶持政策。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政府采購活動,聯合體各方均為中小企業的,聯合體視同中小企業。其中,聯合體各方均為小微企業的,聯合體視同小微企業。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或者大中型企業向小微企業分包的,評審優惠幅度為 / %(工程類項目為 / %)。③監獄企業須供應商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否則不予認定。④殘疾人企業以供應商填寫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為判定標準。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1.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2.其他要求: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4年03月26日 至 2024年04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云南佳晨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文山市臥龍街道華宇臥龍府四期轉角寫字樓3樓)。
方式:現場獲取或網絡獲取
售價:¥0.0 元(人民幣)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4年04月08日 15點00分(北京時間)
地點:云南佳晨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文山市臥龍街道華宇臥龍府四期轉角寫字樓3樓)。
五、開啟
時間:2024年04月08日 15點00分(北京時間)
地點:云南佳晨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文山市臥龍街道華宇臥龍府四期轉角寫字樓3樓)。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1.磋商保證金
本項目不收取磋商保證金。
2.發布公告的媒介
2.1本公告在“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上發布公告。
2.2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對其他網站或媒體轉載的公告及公告內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云南省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人民醫院
地址:文山市開化中路228號
聯系方式:馮老師0876-2140421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云南佳晨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市臥龍街道華宇臥龍府四期轉角寫字樓3樓
聯系方式:劉老師0876-2668809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劉老師
電 話: 0876-2668809
聯系地址:陜西省西安市北關正街35號方興大廈8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