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抽水蓄能電站容量電價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公布了全國在運和即將投運抽水蓄能電站的容量電價核價結果。本次核價結果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完善抽水蓄能價格形成機制的意見》(發改價格〔2021〕633號)(以下簡稱“633號文”)及配套的《抽水蓄能容量電價核定辦法》確定,是633號文件出臺后國家首次核定和發布的抽水蓄能電站容量電價。 2021年4月30日,為促進“雙碳”目標實現和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國家發展改革委出臺633號文件及其配套辦法,科學界定了抽水蓄能在電力系統中的功能定位,進一步完善了抽水蓄能電站的價格形成及疏導機制,建立了與電力市場建設發展相銜接的電價機制。633號文件明確抽水蓄能電站容量電價實行事前核定、定期調整的價格機制,對標行業先進水平,按照40年經營期定價法,經營期內資本金內部收益率6.5%核定。本次國家同步公布了各省區電網第三監管周期隨同輸配電價疏導的抽水蓄能容量電費金額,即各省區工商業用戶需承擔的抽蓄電站容量電費成本,第三監管周期將隨同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同步向工商業用戶分攤回收,落實633號文件精神,暢通了抽蓄電站容量電費成本的疏導渠道,為各抽水蓄能電站及時足額收取容量電費提供了政策保障。同時,《通知》再次強調電網企業要加強三公調度、嚴格執行電價、及時結算電費,為抽水蓄能行業健康快速發展給予了有力政策支持。 據了解,本次抽蓄電站核價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嚴格開展定價成本監審,對與抽蓄電站生產運營無直接關聯的資產及成本進行審查及核減,相應調整了部分電站電價水平,短期內抽水蓄能電站企業的經營收入可能會有所波動。但從價格機制和政策規范執行角度,本次核價有三個方面的積極意義:一是可以緩解用戶電價上漲壓力,有利于平抑全社會用電成本;二是會一定程度上抑制當前抽水蓄能行業跑馬圈地、投資過熱的情緒,引導解決當前抽水蓄能選點規劃良莠不齊、單位工程造價攀升的問題;三是促進行業合理競爭,鼓勵各電站通過加強成本管控提升經營效益,優秀企業可以憑借競爭優勢爭取獲得更高的實際收益,優勝劣汰,良性競爭,促進抽水蓄能行業整體健康發展。 實現“雙碳”目標,能源是主戰場,電力是主力軍,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是“雙碳”的重要支撐。新型電力系統中風電、光伏等不穩定電源大規模高比例接入迫切需要加快發展抽水蓄能等調節性電源,提升電力系統靈活性、經濟性和安全性。633號文件的出臺與容量電價核價結果發布,必將進一步推動抽水蓄能電站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家能源局《抽水蓄能中長期發展規劃(2021~2035年)》,到2025年,我國抽水蓄能投產總規模6200萬千瓦以上(2022年底投產裝機約4579萬千瓦);到2030年,投產總規模1.2億千瓦左右;到2035年,形成滿足新能源高比例大規模發展需求的,技術先進、管理優質、國際競爭力強的抽水蓄能現代化產業。 環保節能網熱線:029-86252006 聯系地址:陜西省西安市北關正街35號方興大廈8樓 環保公司網址:m.opemt.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