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含高新區)縣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局機關相關科室、局屬相關事業單位,各相關單位:
根據《自貢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促進裝配式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當前我市裝配式建筑發展已進入推廣期。為進一步推進我市裝配式建筑發展,結合當前工作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執行計算規則。全市新建房屋建筑項目建筑單體裝配率計算嚴格按照2025年《四川省裝配式建筑裝配率計算細則》(以川建建發〔2025〕14號印發)相關要求執行;建筑平均裝配率計算嚴格按照2022年《自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細化<自貢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促進裝配式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技術指標的通知》(自住建發〔2022〕41號)相關要求執行。
二、明確執行技術標準。自2026年1月1日起,繼續執行《自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自住建發〔2024〕88號)的第三點第(一)項第2款、第3款,即“地上總建筑面積不超過2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項目,其裝配率不作要求。地上總建筑面積超過2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項目,配套的3層及以下的建筑且配套建筑總建筑面積占比不超過20%的,配套建筑裝配率不作要求,其余主體建筑應實施裝配式;對裝配率不作要求的配套建筑,不計入項目平均裝配率指標。”
三、做好全過程管理。貫徹落實《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強裝配式建筑全過程工程質量管控的通知》(川建建發〔2023〕186號)相關要求,從“提升裝配式建筑設計水平”“加強構件生產質量管控”“強化施工過程質量管控”“提升工程建設監管質效”等四個方面,切實加強裝配式建筑質量安全管理,有力推動我市裝配式建筑發展。
四、其他方面
(一)統籌推進裝配式建筑主體結構、外圍護墻和內隔墻、裝修和設備管線的系統性裝配,鼓勵探索應用集成技術、模塊化建筑等前沿技術。鼓勵建設A級及以上混凝土結構裝配式建筑、AA級及以上鋼結構裝配式建筑。
(二)房屋建筑項目裝配式主體結構件繼續以預制樓(屋)面板作為應用重點;對于施工企業技術力量較強、質量安全把控有保證的房屋建筑項目,裝配式主體結構件可適當應用預制剪力墻或預制柱。房屋建筑項目繼續推廣應用非承重外圍護墻體非砌筑、內隔墻非砌筑(裝配式輕質隔墻板)。
(三)按照規定推廣應用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生產的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
(四)積極引導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的生產企業申請綠色建材產品認證,推進綠色建材在裝配式建筑中應用。
(五)市政基礎設施項目中應充分應用裝配式部品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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