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曲靖市委、曲靖市人民政府印發了《曲靖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方案》,并發出通知,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全文如下: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精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堅決筑牢長江上游和珠江源頭重要生態安全屏障,結合曲靖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歷次全會和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一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以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總抓手,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堅持精準、科學、依法治污,注重綜合、系統、源頭治理,以更高標準打好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以高水平保護推動高質量發展,筑牢長江上游和珠江源頭生態環境安全屏障,為云南成為全國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作出曲靖貢獻。
(二)主要目標。到2025年,生態環境持續改善,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指標任務,縣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98.6%以上,細顆粒物(PM2.5)濃度控制在21微克/立方米以下,堅決防范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氣。全市地表水國控斷面達到或好于III類水體比例達92.9%,省控以上斷面達到省級考核目標,劣V類水體基本消除,城市、農村黑臭水體持續動態清零。土壤污染風險得到有效管控,固體廢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顯增強,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93%以上,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更加完善,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持續提升。到2035年,全市廣泛形成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珠江源頭和長江上游生態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
二、重點工作任務
(一)加快推動綠色低碳發展
1.深入推進碳達峰行動。以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為目標,制定曲靖市碳達峰實施方案。聚焦重點領域和重點行業,深入開展碳達峰行動。積極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將溫室氣體管控納入環評管理。
2.推動能源清潔低碳轉型。在確保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增長,有序減量替代。加快推動新能源項目建成投產,打造“風光水儲”多能互補基地。推動煤電向基礎性和系統調節性電源轉型。
3.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嚴把“兩高”建設項目準入關,嚴格落實區域削減要求,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對不符合規定的項目堅決停批停建。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深入推進產業補鏈延鏈強鏈、綠色低碳轉型等,努力提高產品附加值。
4.推進清潔生產和能源資源節約高效利用。引導焦化、建材、有色金屬等重點行業深入實施清潔生產改造,深入推進綠色能源與綠色先進制造業深度融合,打造綠色硅光伏、新能源電池、綠色鋁精深加工“三大產業集群”。依法依規開展節能審查。深入推進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
5.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細化落實曲靖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加強“三線一單”成果應用。嚴格規劃環評審查和項目環評準入。
6.加快形成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將生態文明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科學有序推動生活垃圾分類,完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體系和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系統。加快快遞包裝綠色轉型,加強塑料污染全鏈條防治。深入開展綠色生活創建行動,培育綠色消費理念。
(二)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
1.持續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深入開展清潔柴油車(機)行動,基本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汽車。有序推廣清潔能源汽車。強化非道路移動源治理和排放控制區管控。以大宗貨物運輸“公轉鐵”為重點推進運輸結構調整。
2.深入打好建筑工地揚塵污染治理攻堅戰。全面推行綠色施工,嚴格執行施工工地“六個百分之百”工作要求,開展建筑工地施工揚塵專項治理。加強建筑渣土運輸管理,嚴格落實密閉運輸。強化施工、道路、堆場、裸露地面等揚塵管控,推廣低塵機械化濕式清掃作業,加大城市出入口、城鄉結合部等重要路段沖洗保潔力度。
3.推進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協同治理。以化工、工業涂裝、醫藥、包裝印刷、油品儲運銷、汽車維修等行業領域為重點,安全高效推進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實施含揮發性有機物原輔材料和產品源頭替代工程。推進氮氧化物排放深度治理,完成鋼鐵、煤電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實施焦化、水泥企業超低排放改造。
4.改善區域大氣和聲環境質量。強化大氣污染分區分時分類差異化精細化協同管控,加強監測預警應急能力建設,及時采取差異化管控措施。推進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完善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加大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力度、強化秸稈禁燒管控,加大其他涉氣污染物治理力度。嚴格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法》,解決群眾關心的突出噪聲問題。
(三)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
1.深入打好長江流域(曲靖段)保護修復攻堅戰。推動全流域按單元精細化分區管控。嚴控長江岸線開發利用,強化自然岸線保護,推進岸線生態修復,鞏固小水電清理整改成果。實施好金沙江流域曲靖段重點水域“十年禁漁”。持續開展工業園區污染治理、“三磷”行業整治等專項行動。
2.深入打好珠江流域(曲靖段)保護治理攻堅戰。強化南盤江總磷超標治理,持續推進重金屬行業企業排查整治。持續推進流域城鎮村莊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支流沿線環境綜合治理等污染治理工程。全面開展南盤江綜合治理,編制《南盤江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
3.深入打好重度污染水體脫劣攻堅戰。以重度污染水體為重點,按照“流域治理+一河一策”,推進地表水國控省控劣V類斷面整治工作,因地制宜對不達標斷面開展專項行動。建立水環境質量管理長效機制,持續鞏固斷面水質治理成效。
4.持續打好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充分發揮河(湖)長制作用,鞏固城市黑臭水體整治成效,建立“長治久清”長效機制,推進縣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排查、整治與綜合治理,統一公布黑臭水體清單及達標期限。有效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推進城鎮污水管網全覆蓋。因地制宜開展水體內源污染治理和生態修復。
5.鞏固提升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開展水源地規范化建設,鞏固提升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水平,開展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不達標整治,基本完成鄉鎮級水源保護區劃定、立標并開展環境問題排查整治,加強農村水源保護。建立健全飲用水水源地日常監管制度,完善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協調聯動機制。
6.強化陸域水域污染協同治理。全面推進入河排污口“查、測、溯、治”,持續改善重點河流水環境質量。推進重點流域綜合治理和生態修復,積極開展美麗河湖建設。
(四)深入打好凈土保衛戰
1.持續打好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因地制宜推進農村廁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動態消除農村黑臭水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和農業廢棄物治理及資源化利用。推廣水產綠色養殖,加強水產養殖尾水治理。
2.深入推進農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強化污染源管控,實施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分級和分類管理,加快推進受污染土壤的治理與修復試點。
3.有效管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嚴格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內地塊準入管理,未依法完成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風險評估的地塊,不得實施任何與風險管控或修復無關的項目,從嚴管控農藥、化工等行業中的重度污染地塊規劃用途,加強對重點地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后騰退地塊的污染風險管控和治理修復。
4.穩步推進全市“無廢城市”建設。穩步推進曲靖市“無廢城市”建設,提高全市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水平,積極推進無廢學校、社區、企業等“無廢細胞”建設。
5.加強新污染物治理。推進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內分泌干擾物等新污染物的調查監測和環境風險評估。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制度,強化源頭準入,加強新污染物環境風險管控。
6.深入推進重金屬污染治理。優化調整有色金屬產業結構,嚴格遵循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減量替代”“等量替代”原則,嚴把新建、改擴建涉重金屬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審批關,切實降低區域重金屬排放總量。深入開展重點行業重金屬污染治理。
7.強化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開展地下水資源調查評價,初步建成覆蓋全市的地下水監測骨干網絡,建立地下水動態監測機制。持續推進“雙源”地下水環境現狀調查,科學劃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加強化工園區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防控危險廢物填埋場地下水污染。
8.加強建筑垃圾(棄土)運輸、處置管理。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棄土)管理制度體系,強化末端設施建設,確保建筑垃圾(棄土)得到規范化收集、運輸、處置。
(五)切實維護生態環境安全
1.持續提升生態系統質量。編制實施全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統籌推進重大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科學推進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和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開展綠美曲靖三年行動計劃。加強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濕地公園、濕地保護小區等建設。
2.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構建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完善生物多樣性保護網絡。持續推進“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專項行動。加強生物遺傳資源保護和管理,嚴格外來入侵物種防控。
3.強化生態保護監管。構建完善生態監測網絡,加強自然保護地和生態保護紅線執法監管。按規定積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創建、“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建設。
4.確保核與輻射安全。加強核與輻射監管,定期開展核與輻射監督檢查和隱患排查,強化輻射安全許可證事中事后監管,常態化開展應急演練。
5.嚴密防控環境風險。開展重點領域環境風險調查評估和風險管控,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全鏈條安全監管。完善環境應急管理體系,提升市縣兩級應急響應能力,推進應急物資庫建設。
(六)提高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水平
1.深入打好城鎮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攻堅戰。全面開展城市(縣城)排水管網排查整治。加大城市生活污水提標改造及擴容工作力度,污水處理廠出水全面提升為一級A標準,其中,麒麟區、沾益區、宣威市、陸良縣、曲靖經開區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應提升為《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IV類標準及以上。加快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提升垃圾分類收集轉運能力和廚余垃圾處理能力。
2.加快補齊環境基礎設施短板。進一步完善污水、垃圾、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和監測監管能力于一體的環境基礎設施體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鎮和鄉村延伸覆蓋的環境基礎設施網絡。
3.強化生態環境法治建設。加快推進重點領域的生態環境地方立法,依法對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嚴懲重罰,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和案例實踐。深化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
4.加大生態環境經濟政策落實力度。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對綠色環保、能源高效利用、資源循環利用等行業企業加大扶持力度。推進排污權、用能權、碳排放權市場化交易。完善市場化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5.完善生態環境經濟政策和資金投入機制。把生態環境作為財政支出的重點領域,將生態環境資金投入作為基礎性、戰略性投入予以重點保障,確保與污染防治攻堅任務相匹配。明確生態環境領域市與縣(市、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健全完善以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為導向的資金分配機制,引導和鼓勵更多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保領域。
6.提升生態環境監測監管執法效能。落實排污許可制度,全面推行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督執法體系和自行監測監管機制。依法嚴厲打擊惡意偷排和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處置等環境違法犯罪,嚴肅查處環評、監測等領域弄虛作假行為。
7.建立完善現代化生態環境監測體系。不斷提升全市生態環境監測基礎能力,補齊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水生態環境、溫室氣體排放等監測短板,提升污染源自動監控水平。
8.強化生態環境保護科技支撐。組織開展生態環境領域科技攻關和技術創新,建立與高校、科研院所、重點企業融合共建合作機制,加強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提升智慧環保治理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面加強黨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領導,進一步完善市級負總責,縣級抓落實的攻堅機制。充分發揮市、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統籌協調作用,全面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生態環境保護、環境質量和污染防治負總責,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要帶頭研究安排、督促推進,分管領導是該項工作的直接責任人,要認真研究、具體落實、破解難題、一線推進,確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務。落實中央和省減污降碳一體謀劃、部署、推進、考核制度和強化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有關規定。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級黨委、政府要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把解決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作為“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的重要內容,列出清單、建立臺賬,長期堅持、確保實效。各縣(市、區)、曲靖經開區要進一步完善縣(市、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制度。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政協和法院、檢察院各司其職,共同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市直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曲靖市市級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細化工作任務措施。市環境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按照省有關要求做好年度任務分解、調度評估和督促指導,重大情況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
(三)強化監督考核。完善生態環保督察迎檢及整改督辦機制,深化中央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各類專項督察的反饋整改,健全督察整改銷號制度。開展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評價獎懲的重要依據。
(四)強化宣傳引導。創新生態環境宣傳方式方法,制作推廣具有曲靖特色的生態環境文化產品,廣泛傳播生態文明理念,構建生態環境治理全民行動體系。強化環保社會組織培育引導,發展壯大生態環境志愿服務力量,深入推動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加大生態環境信息公開力度,完善公眾監督、有獎舉報和舉報反饋制度,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注生態環境保護的良好氛圍。
(五)強化隊伍建設。全面推進監測監察執法機構能力標準化建設,充實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力量,將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機構列入政府行政執法機構序列,統一保障執法用車和裝備。持續加強生態環境保護鐵軍建設,健全考核評價和容錯糾錯機制,注重選拔在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敢于負責、勇于擔當、善于作為、實績突出的干部,加大交流培養力度。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對污染防治攻堅戰中成績顯著、貢獻突出的先進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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