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巴黎協定》達成十周年,全球氣候治理步入新階段。中國緊跟時代步伐、放眼全球,積極承擔大國責任、彰顯大國擔當,實現了從全球氣候治理參與者、貢獻者向引領者的歷史性轉變。本文分析當前全球氣候治理的新形勢及對中國的挑戰與機遇,總結中國引領全球氣候治理取得的成效,并展望未來中國持續發揮積極作用的實踐路徑。
一、全球氣候治理面臨新形勢新挑戰
《巴黎協定》達成以來,綠色低碳轉型已成為世界潮流,各國在落實 《巴黎協定》溫控目標方面取得重大進展。第一次全球盤點指出,相比工業革命前,全球預計升溫從4℃降至2.1 ~ 2.8℃。然而,全球氣候治理仍面臨諸多新挑戰,在全球南方崛起的同時,地緣政治沖突、單邊主義勢頭、保護主義蔓延等因素為全球氣候合作帶來更多不確定性。
一是新老問題交織加劇治理困境。一方面,發達國家率先減排力度不足,對發展中國家提供的資金、技術和能力建設支持也不充分,未能有效履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以下簡稱《公約》)及其《巴黎協定》下的法律義務,這是長期存在的“老問題”。另一方面,美國在全球發起的關稅戰,以及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等單邊措施,阻礙了資本、技術和產品的自由流動,抬高了全球能源轉型的成本,破壞了國際合作的環境,這是當前全球應對氣候變化面臨的“新挑戰”。
二是美國再次退出 《巴黎協定》沖擊全球合作。特朗普重返白宮后采取了一系列反氣候變化政策,包括就任首日即簽署退出 《巴黎協定》的行政令、美國歷史上首次缺席 《公約》締約方大會、質疑氣候變化科學結論、大幅擴張化石能源開發,以及削減新能源產業補貼等。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達國家和第一大歷史累積溫室氣體排放國,美國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發揮重要作用,但是特朗普政府的逆動政策不僅為全球氣候治理帶來不確定性,更嚴重損害了國際社會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和信心。
三是全球南方發揮更大影響力。《巴黎協定》達成十年來,“全球南方”國家在經濟、社會和環境發展領域取得了重大進展,已成為推動全球綠色低碳轉型的關鍵力量。在發達國家支持力度不足的情況下,發展中國家通過南南合作互幫互助。從埃及主辦 《公約》第27屆締約方大會(COP27)、阿聯酋主辦COP28、阿塞拜疆主辦COP29,到巴西主辦COP30,發展中國家已連續四年擔任《公約》締約方大會主席國,堅定維護多邊主義和 《公約》及其《巴黎協定》核心原則,體現了對全球性議題的責任與擔當,深刻重塑全球氣候治理格局。值得強調的是,發展中國家正以自己的方式積極參與全球氣候治理,而非簡單填補發達國家尤其是美國退出留下的缺口。
二、中國引領全球氣候治理的機遇與挑戰
邁向 《巴黎協定》實施的下一個十年,中國引領全球氣候治理既擁有機遇,也面臨著挑戰。一方面,中國應對氣候變化成效突出,新能源發展領跑世界,以實際行動贏得國際話語權;另一方面,中國需統籌能源轉型與能源安全,在氣候多邊進程中妥善應對壓力。
一是應對氣候變化政策與行動取得顯著成效。中國已形成碳達峰碳中和“1+N”政策體系,并于2025年9月正式宣布2035年國家自主貢獻(NDC)目標。在能源轉型領域,中國構建了全球最大、發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體系,連續10年光伏、風電裝機容量位居全球首位,“十四五”期間對全球非化石能源消費增量貢獻超過45%,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領跑全球。在生態保護方面,全國森林覆蓋率超25%,為全球貢獻了約25%的新增綠化面積。中國始終是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派和實干家,這些扎實成效就是中國積極引領全球氣候治理的最大底氣。
二是需平衡好能源轉型和能源安全之間的關系。作為一個人口眾多、經濟體量龐大、產業體系復雜且能源結構仍以煤炭為主的國家,中國的能源轉型不可能一蹴而就。尤其考慮到可再生能源存在間歇性、隨機性和波動性等特點,傳統能源在未來一段時間內仍將發揮“壓艙石”和“穩定器”的關鍵作用。中國的能源轉型堅持穩中求進、先立后破原則,以構建可靠的替代能力為前提,確保在能源體系不斷優化升級的過程中,經濟社會發展不受沖擊、人民生活不受影響、能源安全底線牢牢守住。
三是在氣候變化多邊進程中仍將承受壓力。減緩氣候變化作為 《公約》及其《巴黎協定》的核心內容,始終是國際社會高度關注的焦點。我國作為當前全球最大的溫室氣體排放國,在減排力度、目標雄心、行動進展等方面受到國際社會的密切關注與更高期待。在資金議題上,盡管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并不負有提供資金支持的法律義務,但國際上長期存在期待中國“貢獻更多”的聲音。一些發達國家和部分發展中國家希望中國承擔類似發達國家的出資角色。特別是在美國退出的情況下,國際社會有關方面希望中國填補美國留下的減排和資金缺口,這將使我國在未來較長時期內,在減緩、資金等談判議題上面臨更大壓力。
三、中國引領全球氣候治理的實踐成效
中國通過元首外交提供政治引領,推動“力爭做得更好”成為全球氣候治理未來十年的重要信號;在多邊進程中深度參與談判,與廣大發展中國家共同維護多邊主義原則,持續貢獻中國智慧;以全球最大新能源產業鏈助力全球加速能源轉型,顯著降低成本、減少排放;通過南南合作提供資金、技術與能力建設支持,切實提升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能力。
一是以元首外交引領全球治理方向。2025年4月和9月,習近平主席兩次在聯合國氣候峰會上致辭,親自宣布中國2035年NDC目標,為全球氣候治理注入信心。COP30成果文件提出“力爭做得更好”,成為全球氣候治理未來十年最重要的政治信號,這句話正是源于習近平主席在聯合國氣候變化峰會上的表述。自2023年以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丁薛祥連續三年作為習近平主席特別代表出席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領導人峰會,為大會奠定積極基調。
二是在多邊進程中彰顯領導力。中國作為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一直積極參與以 《公約》和《巴黎協定》為主渠道的全球氣候治理,全面深度參與各議題談判和磋商。依托G77+中國、立場相近發展中國家和基礎四國等談判集團,中國堅定維護多邊主義和“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推動構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全球氣候治理體系。COP30期間,中國代表團與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巴西總統盧拉等高級別代表深入會談,積極參加有關高級別活動及部長級談判磋商,全面闡釋中國立場主張。中方談判代表擔任全球適應目標等議題聯合協調員,為大會達成相關成果作出重要貢獻。
三是為全球能源轉型提供解決方案。中國已建成全球規模最大、最完整的新能源產業鏈,讓各國特別是廣大發展中國家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新能源裝備。目前中國向全球提供了70%的風電設備和80%的光伏組件,推動全球風電和光伏發電度電成本10年來分別下降超過60%和80%,并創造全球可再生能源領域46%的工作崗位。“十四五”期間,中國出口的風電和光伏產品為其他國家累計減少碳排放約41億噸,為全球減排作出實質性貢獻。
四是通過南南合作為廣大發展中國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2016年以來,中國已為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提供并動員項目資金超過1770億元人民幣,與42個發展中國家簽署54份氣候變化南南合作文件。開展非洲光帶、清潔爐灶、早期預警等務實項目合作,累計實施300多期能力建設項目,為120余個發展中國家提供1萬余人次培訓,幫助其他發展中國家提高應對氣候變化能力。
四、中國引領全球氣候治理的未來展望
展望未來,中國將以更加積極有為的姿態引領全球氣候治理,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外交思想為根本遵循,堅持落實領導人宣示和“雙碳”目標,在持續深度參與多邊談判的同時通過南南合作團結廣大發展中國家,推動全球氣候治理朝著公平合理、合作共贏的方向發展。
一是構建氣候治理新敘事。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外交思想為引領,系統提煉中國理念、中國主張和中國實踐,主動構建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新敘事,進一步增強我國在全球氣候治理中的話語權和感召力,推動國際社會形成共識。
二是以實際行動強化引領擔當。積極穩妥推進“雙碳”工作部署,堅決落實“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莊嚴承諾。確保到2035年,中國全經濟范圍溫室氣體凈排放量比峰值下降7%~10%,并“力爭做得更好”。主動推動氣候議程融入全球發展倡議、全球治理倡議,促進中國理念與國際議程同頻共振。
三是繼續全面深度參與多邊進程,發揮好引領作用。立足《公約》和《巴黎協定》主渠道,在各議題談判中主動引領,推動形成反對單邊貿易措施的相關決議和安排,為發展中國家爭取更大力度的資金、技術和能力建設支持,推動將國家間公平公正原則納入公正轉型議題核心討論,創造良好的國際合作環境。同時,加強談判人才隊伍建設,培養一批政治立場堅定、專業素養過硬、溝通能力強的談判代表。
四是以南南合作團結廣大發展中國家,鞏固戰略依托。通過南南合作向廣大發展中國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特別是幫助非洲國家、最不發達國家和小島嶼國家提高應對氣候變化能力。以氣候合作為紐帶,不斷鞏固全球南方團結合作的戰略基礎,為推動構建公平合理的全球氣候治理體系凝聚廣泛共識、匯聚堅實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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