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治理如今幾乎覆蓋了所有生產領域,“煙氣超低排放”“污水近零排放”“無廢城市”治理目標的相繼提出,使“深度”治污已成廣泛共識,“超”“近”“無”程度似乎越來越高。需要警惕的是,深度治理本身作為一項生產活動,如果把握不好度,也有可能產生大量次生污染物,導致經濟上的不可持續。
例如在推動燃煤機組深度脫硝過程中,過量噴入尿素會導致氨逃逸超標,增設SCR工藝中所采用的催化劑,退役后會成為危險廢棄物,將大幅推高企業危廢處置成本。又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為深度脫酸過量投入脫酸劑,會導致飛灰量增加;若采用濕法工藝,會產生大量富集重金屬的脫硫石膏和氯離子嚴重超標的脫硫廢水,其后續處理仍將給行業帶來巨大困擾。以上例子都是為了解決一個問題卻導致另一些甚至更為棘手問題的產生,是“按下葫蘆浮起瓢”的做法。
治污產污是難免的,但一定是建立在兩害相權取其輕的基礎上,否則就得不償失。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從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入手,注重點面結合、標本兼治,已經實現由重點整治到系統治理的重大轉變。具體到污染治理工作,也已經躍升到系統治理,既不僅要統籌協同治理氣、液、固態的污染物,還要探索低成本可持續的深度治理方案。
比如旋流混合式煙氣治理技術可以做到塵、硫、硝一體脫除,其將燃煤鍋爐渣槽中已有的氧化鈣和氧化鎂(堿性物質)分別用作脫硫劑、脫硝劑,“以廢治廢”的方式不僅成本低而且效果好。近期垃圾焚燒行業轉移式煙氣治理技術的效果也得到了驗證,其利用吸收吸附技術將煙氣中的污染物轉移至吸收液中,將舊工藝中需要超短時間內高成本化學方法的煙氣污染物脫除,轉變為對無機污水的從容處理,不僅拉升了煙氣超低排放的標準,還大幅降低了煙氣深度治理的成本。
實踐證明,深度治污,真正的“深度”不在于技術方案的簡單堆疊與標準數值的無限加碼,而在于對治理鏈條的整體洞察與物質轉化的全局優化,在統籌氣、液、固協同治理的系統視角下,追求成本可控、效果可靠、環境效益與經濟效益共贏,找到打破“治污產污”困局的創新之路。
聯系地址:陜西省西安市北關正街35號方興大廈8樓